根据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管理条例,经实验室组织专家评审,校纪委监督,重点实验室基金项目已完成评审,现将拟资助的开放基金、自主基金项目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10月25日—31日。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与我们联系。
联系电话: 83897617 83897801
2019年度核资源与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、国防重点实验室拟资助基金项目清单.xlsx
根据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管理条例,经实验室组织专家评审,校纪委监督,重点实验室基金项目已完成评审,现将拟资助的开放基金、自主基金项目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10月25日—31日。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与我们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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