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核资源与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”由科技部批准立项建设(国科发基【2018】229号),重点围绕铀成矿理论与勘查方法、铀矿采冶方法与技术、核废物处置与环境治理三个研究方向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,形成了国内一流、国际知名的核资源与环境基础研究能力。实验室拥有扫描电镜、电子探针、LA-ICP-MS、MC-ICP-MS、同位素质谱仪、X射线衍射仪、X射线荧光光谱仪、OES、激光拉曼探针、THMS600型地质冷热台、偏光显微镜等先进的仪器设备。
为营造创新、求实、开放交流的氛围,促进本领域创新研究,设立开放基金,面向国内外学者申报。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主要资助铀成矿理论与勘查方法、铀矿采冶方法与技术、核废物处置与环境治理、江西省关键矿产资源研究等4个研究方向具有原始创新和应用前景的研究项目,鼓励学科间的交叉。
项目申报详细要求见本通知附件(申请指南、管理办法及申请书),请项目申请者仔细阅读项目有关的管理规定,严格按规定要求提交项目申请书(注:申请书要求项目组成员本人签字,经单位学术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单位公章后提交,否则实验室不予受理)。本年度基金项目受理申请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至9月20日(以申请书邮寄邮戳为准)。纸质稿申请书请寄: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广兰大道418号东华理工大学核资源与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(陈益平收),邮编:330013,电话:0791-83897801 13767409979申请书电子稿请发送至chenyiping2004@163.com。
承担过重点实验室基金项目(包括开放基金、自主基金、联合创新基金)的项目负责人,自项目结题之日起3年内不能再申请本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(对已获实验室基金资助项目未结题者,实验室将不受理其再次申请)。
附件:
核资源与环境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
核资源与环境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
核资源与环境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
核资源与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
2022年7月5日